初中生学校厕所内偷尝禁果 女生一脸炫耀

2015-06-27 12:29 来源:网络整理

  中新网4月29日电 据台湾“中央社”报道,台湾一名初中生将女同学带至学校厕所口交,女同学母亲求偿。台北地方法院判男生及父母亲连带赔偿30万元(新台币下同)。

  根据台北地院29日公布的判决书,男女双方是台北市一所初中三年级的同班同学,2009年10月间,男生利用晚自习时间,约女生进厕所口交。

  少女母亲认为女儿遭性侵提告,并请求男方及男生父母亲连带赔偿她及女儿精神慰抚金新台币150万元。

  男方父母主张,少女母亲有保护及教养的义务及责任,她未察觉女儿的交友状况,也未教导女儿适当处理两性性欲需求,也有过失。

  刑事部分在少年法院审理时,法官传讯知情同学作证,同学说少女事后表情自然,不但有稍微笑,还有点在炫耀的感觉,法官认定2人是合意性交,依法免除男生刑责。

  台北地院民事庭审酌案情及两造家庭状况,判男生及其父母亲连带赔偿少女及少女的母亲30万元,还可上诉。

搜狐大连社区推荐阅读:辽宁村庄换届疑被操纵 村支书党员身份或作假

[岸边捞河蚌 结果捞出来30枚炮弹] [南京富二代 30刀砍死90后女友 图]

[网曝某高校强制大学生 捐献精子] [专题: 洋气可以模仿 底蕴难以复制]

 

关键词:

分享到:

相关新闻

至顶 反馈 至底